MPA教育中心
组织机构
2010年,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我校获批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授权点。2011年5月,学校正式成立MPA教育中心,系校属正处级建制单位。2020年5月,MPA教育中心与研究生院合署办公。中心主要承担MPA的招生录取、课程设置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改革、学生管理、学位工作、导师遴选、师资培训、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工作。
工作职责
1.制订公共管理硕士(MPA)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;
2.制订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培养方案;
3.组织并指导公共管理硕士(MPA)研究生招生;
4.负责公共管理硕士(MPA)研究生师资的遴选和培养;
5.负责公共管理硕士(MPA)核心课程的教学及此期间的学生管理;
6.负责公共管理硕士(MPA)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、送审及答辩工作;
7.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、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广泛联络;
8.负责公共管理硕士(MPA)教育的国内外学术交流;
9.负责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的优秀教材建设、教学改革和案例建设等。
师资力量
中心依托本校公共管理学、农林经济管理、教育学等相关一级学科硕士点及一级学科博士点,充分利用本校丰富教育资源和雄厚师资力量办学,高标准、严要求,精心打造了一支精良的专、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。截至目前,中心拥有研究生导师84人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导师82人,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70人;拥有江西省金牌导师1名,优秀MPA教师2名,优秀MPA教育工作者1名;获批江西省高水平教学团队1个。
办学特色
立足学校实际,紧紧围绕国家、地方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。一是服务农业强国建设,主要面向省内外从事“三农”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人员,特别是县、乡基层的公共管理者,培养从事“三农”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实践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的专门人才;二是发挥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办学优势,面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培养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专业人才;三是依托学校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、高等教育研究所以及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资源,培养面向从事教育管理的高素质、创新型、应用型专业人才。
专业方向
1、地方政府管理
2、国土资源管理
3、教育管理
教学质量
中心共有12篇案例成功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;1篇案例获全国MPA案例大赛优秀奖,1篇案例获入选全国MPA案例大赛前25%;1篇案例获江西省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,3篇案例获江西省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,案例教学比例达到50%以上,中心导师获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,二等奖8项,获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;公开出版公共管理类教材4部,2篇经验介绍入编《中国MPA教育发展报告(2016-2021)》。
2011至2023年,中心已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51名,授予硕士专业学位540名,这些学生学成后倾力奉献,回报社会,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,建功立业,不少学生走上更高的岗位,得到提拔、重用,成为优秀党政管理干部。
立足新时代,奋进新征程,中心将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定践行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初心与使命,聚焦内涵建设,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全面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,为助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